广东一黑社会组织攫取巨额利益超10亿元 二审维持原判

 人参与 | 时间:2024-03-29 09:40:57

原标题:广东一黑社会组织攫取巨额利益超10亿元 二审维持原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6月29日对陈志辉、广东陈献金等35人犯组织、黑社会组领导、织攫我的盛世江湖梦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二审公开宣判,取巨裁定驳回上诉,额利维持原判,益超亿元该黑社会性组织攫取巨额利益超10亿元(人民币,持原下同),广东该案是黑社会组广东法院目前已宣判的扫黑除恶案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一个。

2019年12月27日,织攫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取巨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额利串通投标罪、益超亿元非法采矿罪、持原抢劫罪、广东我的盛世江湖梦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作证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陈志辉、陈献金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3372万元、1122万元;其余3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十个月,对组织成员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

广东高院二审审理查明,上世纪90年代初,陈献金在陈志辉等人支持下,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担任了清远市龙塘镇新庄村委会大沙塘村民小组干部。1997年,陈志辉、陈献金等人开始通过操纵选举等方式安插组织成员担任村干部,对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进行控制。多年来,陈志辉、陈献金四处笼络村民、不断扩充组织成员,逐步形成了以其二人为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多次实施串通投标、非法采矿、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妨害作证、侵占土地资源、打击村中异己、插手民间纠纷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垄断北江干流清远河段河砂开采与销售,攫取巨额利益超10亿元,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前述裁定。 【编辑:刘欢】(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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