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燃放”说法系网友误读

 人参与 | 时间:2024-03-28 20:28:01

  1月19日,昆明记者从昆明市召开的市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通报会获悉,2021年2月1日至26日期间,面解重生之神级豪婿昆明市主城区可经营、禁烟燃放烟花爆竹,花爆无长期零售点。竹燃全市共设立有烟花爆竹零售户960户(长期零售店333户、放说法系短期零售点627户),网友误读其中8个主城区零售点296个。昆明

  主城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得超过50个

  昆明市率先在全省明确县级行政区域零售店(点)的市全控制数,明确每个主城区设点数量不得超过50个,面解每个国家和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区设点数量不得超过20个,禁烟县(市)区城市建成区零售布点不得超过20个,花爆远郊乡镇的竹燃重生之神级豪婿每个农村集市零售布点平均不得超过5个,将零售布点从2019年的放说法系1070个减少到2020年的960个。

  为保障安全,昆明市全面取缔“红帐篷式”式零售点,所有短期零售点全部使用安全仓或可拆卸活动板房进行销售,零售点的安全条件得到大幅提升;所有零售点设置“80米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牌,悬挂市应急局制发的《安全承诺书》;实施大宗货品实名制购买,对大批量购买烟花爆竹的个人由零售点进行登记,不得将烟花爆竹销售给无成年人陪同的未成年人,并由县乡两级安监部门定期巡查监督落实,凡未严格执行零售户的一律纳入信用积分管理,作为下一年度审批零售店(点)的依据。

  目前,昆明市全部完成零售布点,先后2轮核查,共督促100余户零售店(点)进行安全改造提升或调整变更。昆明市已经杜绝零售店“前店后宅”、“上宅下店”和“集中连片经营”。

  重拳出击查出违法经营案件74起

  2020年,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共查处非法违法经营案件74起,缴获非法产品4496箱,处理涉案人员49人,罚款30.5万元。、

  针对近年来新广丰及其周边市场反复出现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实际,昆明市安委办印发《新广丰市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近日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等在新广丰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将新广丰市场存在问题下发《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同日,召开打非治违专项部署会,专题部署新广丰及其周边市场的打非治违工作,持续形成对新广丰及其周边市场形成监管高压态势。

  “昆明市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燃放”说法系误读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近期自媒体发布“昆明市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燃放”视频在网上流传以后,该局针对市民关注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旅游度假区为限制燃放地区,仅春节期间和民俗民习可销售燃放,其余时段不得销售燃放。即使在允许燃放和销售的春节期间,学校、医院、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12类区域禁止燃放。居民小区也只能在物业划定范围燃放,不得在居民楼道内燃放。网络上关于“昆明市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燃放”的说法系部分网友错误解读。

  为确保春节旺季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该局再次强调4个方面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一、针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运输配送严格落实2项措施:一是批发企业必须严格禁止非危爆车辆拉运烟花爆竹,库区监控视频必须保存3个月,市县两级应急部门定期抽查监控视频,从源头杜绝零售店(点)自行拉货和非危爆车辆运输。二是转变配货方式,要求批发企业分批分次配货,严禁一次性将烟花爆竹配送到零售摊点的情形,杜绝零售点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形。

  二、针对零售点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6项措施:

  一是严格安全承诺制度,在各摊点张贴承诺并公布各县区举报电话,引导市民对照承诺书,对各零售点经营超规格烟花爆竹产品、未落实安全防控责任等进行监督举报。

  二是每个零售点配备1名安全劝导员,对摊点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避免引起爆摊事故。

  三是严格实名购买制度,市民购买超过5箱的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对可疑购买现象报告公安机关。

  四是全市所有零售摊点必须全部使用安全仓或可拆卸活动板房,全面取缔“红帐篷”,确保零售点安全条件达标。

  五是不得向无成人陪同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六是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备齐消防水、灭火器,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处置。

  上述措施实行乡镇(街道)日查和县区应急局定期检查、市应急局抽查督导落实,配送货物的批发企业协助监督,对未落实6项措施的纳入信用积分管理,连续2次出现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取消第二年申请资格。

  三、突出两类地区的打非治违工作:

  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对反复出现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新广丰及周边市场等重点地区,昆明市应急局专题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已查处非法储存5起,依法查处3家非法违法售卖烟花爆竹的商户。

  二是由县区应急局牵头,联合公安、交运、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对辖区集贸市场可能出现的非法违法销售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并由乡镇(街道)每天对重点地区和集贸市场进行巡查。

  四、严格剩余烟花爆竹回收制度:

  一是督导批发企业必须在正月15日以后,第一时间回收零售点销售剩余的烟花爆竹,统一保管。

  二是督导批发企业对回收烟花爆竹实行单独存放、单独储存,并由所在县区应急局组织开展检查。

  云南网记者 张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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